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工作程序,经申请人申请,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现将材料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若对以上的公示材料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实名的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联系电话:028-84766212。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19日
编辑: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