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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惩戒的理念与制度”导师讲座在模拟法庭举行
时间:2020-09-24 17:35:50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查看:641

2020年9月23日19:00,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全亮为法学院全体研究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司法惩戒的理念与制度”的导师讲座。此次讲座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7教学楼6楼模拟法庭进行。



讲座中,全亮通过2003年坊间爆出三起“著名”的“法官惩戒”事件(广东四会“莫兆军案”、河南洛阳“李慧娟案”、吉林磐石“不信任弹劾法官案”),由浅入深地向大家阐述了为什么对于司法官要建立单独的惩戒制度以及司法惩戒何以重要的问题。首先什么是司法惩戒。所谓司法惩戒”是指法定机构对违反法定义务的司法官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追究与制裁的活动。其次,全亮老师从法官惩戒制度提上议事日程到取得重大进展两大方面,全亮老师结合司法惩戒的基本理念,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到司法惩戒制度的两大关键功能时,全亮老师认为司法惩戒制度不仅能够防治司法职务腐败、约束司法业外行为、强化司法官的个人责任感,还能够有效地防止法外干涉、确保程序自治、维护法官权益。

全亮结合当前社会对法官惩戒制度的要求,总结了法官惩戒制度的内涵和相关原则,并向同学们作了深入阐述,使法官惩戒这一抽象的概念变得更加鲜活。本次讲座理论充实,又进行了大量的实证分析,时不时地辅以肢体语言,幽默风趣,同时昭示专业理论,不时赢得同学们的欢笑和阵阵掌声。在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出问题,全亮一一作出了具有专业严谨且富有启发的回答,讲座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2019级 唐缘圆   2020级 卢嘉婧

摄影:2020级 卢嘉婧


编辑:王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