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国破产法领域权威专家王欣新莅临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以“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若干法律问题”为主题,为法学院师生及实务界人士带来一场高水平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在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613模拟法庭举行,由法学院院长陈山主持,法学院本科生及部分研究生参加。

本次讲座围绕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若干法律问题展开。讲座伊始,王教授结合国内外破产法制度实践讲述了破产法的构成和适用范围,为讲座后续深入探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适用主体及相关法律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随后,王教授结合自身参与立法、司法及学术交流的丰富经验,讲述了企业在扩展和破产重整过程中面临立法不协调、税收问题未考虑、债务减免与税收减免冲突等难题。他指出为避免恶意避税和部门利益冲突,需要专门设置机制和联动法律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而非仅通过个案协商。
接着,王教授深入探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法律问题。他指出,个人破产制度是现代破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应严格设定申请条件,合理设计免责制度,并与现有法律有效衔接。他还提到,实施过程中需解决税收问题、保护债权人利益,并推动社会观念的转变,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互动环节,参会同学围绕个人破产制度中的难点踊跃提问,王欣新教授从立法理念、司法实践双维度作出细致回应,其深入浅出的解答引发热烈讨论,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

最后,陈山院长再次感谢王欣新教授的到来,并向法学院学子提出希冀,鼓励同学们学习和探究个人破产法制度知识,为推动破产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协同发展注入新动能。
至此,持续了两个半小时的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人:王悦悦 金姝延
摄影人:王悦悦
初审:万红
复审:陈山
终审:张宏英
编辑:熊胤